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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文件
甬科创协〔2020〕7号
关于电力市场化零售为企业减负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电力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力。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试行)通知》(浙发改能源〔2020〕405号)的文件要求,降低电力要素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进一步扶持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为我市企业对接到低于市场价的优质供电资源,购电电费将低于现行市场电价约0.01-0.02元/度(可能略有浮动)。
有需求或相关问题的企业,请联系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我们将安排专门的人员上门对接。
电话:徐老师 83863721,汪老师 56871060。
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