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中国铝制餐厨具反倾销终裁披露
2021年6月10日,欧亚经济联盟市场保护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第2021/270/AD34号公告,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可加热铝制餐厨具(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посуда)反倾销终裁披露,认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且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21.89%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15 10 100 0、7615 10 800 9、7615 10 900 9、7616 99 100 8、7616 99 900 8和7616 99 100 9项下的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6月24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秘鲁决定不对进口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近日,秘鲁外贸旅游部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8-2021-MINCETUR号最高法令,根据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壁垒委员会第038-2021/CDB-INDECOPI号报告,因国内产业代表性不足,无法认定服装进口量的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决定不对进口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印度对中国钢化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近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Borosil Renewabl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Textured Tempered Glass whether Coated or Uncoated)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等于4.2毫米,透射率超过90.5%,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的钢化玻璃。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倾销调查期。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项下的产品和70031990、70051010、70051090、70052190、70052990、70053090、70071900、70072190、70072900、70169000、70200090和85414011项下的部分产品。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3-dgtr@gov.in和dd14-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泰国取消中国热镀锌产品的临时反倾销税
近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全球钢铁贸易形势及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实施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退还自2020年8月3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的保证金,本公告在《政府公报网》发布次日起生效。
●柬埔寨可出口四类食用水生动物至中国市场
人民网曼谷6月10日电,近日,在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的推动下,柬埔寨两家从事食用水生动物出口的公司成功在中国海关总署备案。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已准入水生动物国家或地区及品种名单和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柬埔寨可以出口虾蛄、黄鳝、活鱼和螺四类水生动物至中国市场。海关总署强调,请柬方在疫情期间加强对食用水生动物出口中国的监管,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企业人员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穿戴好工作外套、口罩和手套等防护设备,避免污染水生动物及外包装。
●世卫组织:全球新增新冠确诊病例连续七周下降
当地时间2021年6月14日,世卫组织举行新冠肺炎例行发布会,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全球新增病例已连续七周下降,也是疫情暴发以来新增病例数量连续下降时间最长的一次。虽然全球单周新增确诊病例数量处于二月以来的最低水平,但新增死亡病例降幅却没有那么快,上周全球新增死亡病例数量与前一周差不多。谭德塞指出,全球新增病例下降的同时,许多国家新增病例和死亡人数出现令人担忧的增长。非洲地区病例数量急剧增加尤其令人担忧,因为非洲获得的疫苗、诊断工具和氧气最少。《柳叶刀》最近一项研究表明,尽管非洲的新冠肺炎病例数量少于大多数地区,但非洲重症患者的死亡率在全球范围内为最高。
●中国反外国制裁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制定反制清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该法明确:“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该法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该法明确,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上述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此外,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二)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四)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该法明确,采取的一种或同时采取的多种相关措施包括:(一)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二)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三)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该法强调,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法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