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期宁波市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今年6月30日前开展以下项目单位,可以按要求提出申报:
1.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要求获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产品的;
2.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要求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
3.符合《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要求获注带有县级以上地名的产业集群集体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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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商标品牌战备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商会、协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请按要求如实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汇总成册,并认真填报有关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表(在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内获取),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一并提交报请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