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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质量标准品牌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质量标准品牌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开展标准创新,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的意见》(修订)(甬高新〔2024〕56号),拟启动2024年度第二批质量标准品牌提升奖励补助。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通知内容,提出补助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6日。 系统开放时间:6月20日12:00至7月6日24:00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所涉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一批已申报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pt.nmstart.com/)进行申报。未通过系统平台进行资料提交的,视同放弃申报。 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较大的安全生产案件、重大环保处罚案件的企业不予享受区内各项支持政策。 3.所有申报企业均须提交“专项信用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浙江宁波)”网站(网址:https://credit.ningbo.gov.cn/nbggxy/zxbggl/zxbggl_bgsq),点击“报告申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后,在报告用途选择“优惠政策兑现”,时间范围选择“2024-01-01至2025-06-19”,查询领域“全选”,点击“提交”后,再点击“查看”可进行下载并打印专项信用报告。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平台技术联系人:于老师, 17614958091);企业逾期未通过系统平台进行资料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街道在7月13日前,按相关政策要求,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重复申报进行初审,并提出资金奖励方案。系统内初审通过后,将街道政策审批表和系统内导出并盖章的审核意见汇总表报送区市场监管分局。 四、申报项目 (一)标准化奖励 1.主持制(修)定标准; 2.承担或联合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3.主持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4.首次通过标准创新型企业验收认定;首次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获“浙江标准”。 (二)质量管理品牌提升奖励 1.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或实施专项改进; 2.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或自我声明; 3.承担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项目; 4.首次获得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 五、申报咨询 区市场监管分局:姜老师89288947、金老师89288948; 梅墟街道:周老师,88350788; 新明街道:周老师,87902137; 贵驷街道:鲁老师,86559378; 聚贤街道:朱老师,89076256。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