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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开展2025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 号)要求,现就 2025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试行)》(浙人社发〔2021〕51 号)、《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 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 号)、《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 行)》(浙知〔2023〕13 号)规定执行。 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 号)执行,正高级 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21 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高级经 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19 年(或任经济师职务)以来继续教育 学时情况。高级经济师决策类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 择参加一期当年度“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高级经济师实 务、咨询研究类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 绩合格证明。 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 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申报 与评 审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以 下 简 称 评 审 平 台, 网 址 https://zcps.r1sbt.zj.gov.cn )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严禁上传涉 密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正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 申报材料清单请到评审平台首 页—高级职称评审—2025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 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 文件、 申报材料清单请到评审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5 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 中查询下载。 ( 二)单位审核。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评审平台,负责对 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评审平台。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按 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 ( 三)审查推荐。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 门登录评审平台审查后, 由所在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至省正 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省直单位申报对象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后,提交省人才市场, 由省人才市场审核推荐至省正高级经济师 评审委员会。 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评审平台审查 后,由相应经济中评委组织评审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不设经济中评委的省直单位申报对象和部属单位委托评审人员材 料提交省人才市场, 由省人才市场组建经济中评委评审推荐至省 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 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人力社保厅统 一分配。 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三、申报推荐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1 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时间截至 8 月 22 日,各市和省人才市场推荐正高级经 济师、各经济中评委推荐高级经济师时间截至 10 月 13 日,逾期 将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面试答辩。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 的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 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二)评审表归档。今年起,评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 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评审平台,下载打印《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对象个人档案。 ( 三)证书查询打印。经公布取得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 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根据 12333 短信提示,登录评审平台在“电 子证书下载与查验”栏中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 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公开发表 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中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 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1)期刊查询证明, 以及中国 知网(https://www.cnki.net )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 wanfangdata.com.cn)论文查询证明。 ( 二)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 审核,重点核查基本条件、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按规定程序 履行好推荐职责。 ( 三)各地、各经济中评委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价 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查、推荐和评审,充分利用大数据 筛查和评审平台项目信息比对等手段,认真核查申报对象提交的 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材料,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对存在论文 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3 年内不得申 报评审职称,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 3 年,作为以后申 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对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 争议较大和推荐质量较差的设区市和中评委,我厅将实施工作约 谈,责令停止审核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人才市场,0571-88395066 、88399933;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0571-87056713,87052533。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5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