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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开展2025年度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支持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根据《宁波市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甬经信装备〔2025〕7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近3年(2022年-2024年)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的宁波市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首台(套)装备 1.保单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签订且保单正式生效并全额支付保费,投保产品已交付用户。整机装备或成套装备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的2倍。 2.首台(套)装备保险补贴范围:成套装备、整机装备为首次投保的前三台(套);关键核心零部件为首批次产品,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原则上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投保装备总价不超过2000万元)。保险补贴范围不包括与同批次首台(套)产品配套销售的其它设备或附件,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只能享受一年保费补贴,用户单位不得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 3.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首批次新材料 1.保单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签订并投保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质量安全责任险,投保产品应为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同规格产品,产品已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并在保单有效期内全额支付保费。 2.同一生产企业同一新材料产品只能享受一年保费补贴,且下游用户不超过三家,用户单位不得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原则上保险金额不超过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倍。 3.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投保企业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线上提出保费补贴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并加盖承保机构和投保企业公章,以单个产品用户为单位分类,提交PDF版电子文档。线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 (二)初审。属地经信部门于2025年8月25日前完成在线初审。 (三)审核。市经信局会同宁波金融监管局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后,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 四、其他要求 (一)承保机构应符合《宁波市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甬经信装备〔2025〕78号)相关规定要求。 (二)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已经享受国家保险补贴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保险补贴。 (三)对于年度保费补贴超过财政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时,按照新投保企业优先、新投保产品优先、投保时间顺序优先的原则给予补贴。 (四)已经纳入亩均评价系统,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企业减半享受保险补贴,结果为D类的企业不予享受保险补贴;数字化等级未达到二级或未完成绿色化工厂改造的企业减半享受保险补贴;年度无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企业不予享受保险补贴。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89292050(首台套装备);潘老师,联系电话:89292044(首批次材料)。 附件1:2025年度市装备首台(套)保险补贴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2:2025年度市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贴申报材料要求.doc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