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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市场政策问答

浏览: 发表时间:2018-07-24 10:02:29

1. 问:什么是技术合同? 
答: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 问:技术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答:订立技术合同其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项目名称;②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③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④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⑤风险责任的承担;⑥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⑦验收标准和方法;⑧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⑨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⑩解决争议的方法;⑾名词和术语的解释;⑿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3. 问:技术合同分几类? 
答:技术合同分为四类,分别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4. 问: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答: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分为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和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5. 问: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答: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①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②标的是当事人尚未掌握的;③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6. 问: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合同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合同要求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是明确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方可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7. 问: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答: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分为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8. 问: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答:合同标的为现有的、特定的、完整的、权益化的技术成果。 
9. 问: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答: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10. 问: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答: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分为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11. 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程序:①合同卖方凭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到登记机构进行用户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②合同卖方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网址:www.ctmht.net.cn),选择合同卖方,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填写合同信息,提交;③合同卖方持书面技术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和相关附件到登记机构,以备审核盖章;④登记机构网上查阅合同卖方申报信息,并根据收到的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并出具技术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2. 问:每项合同可以重复申报登记吗? 
答:每项合同只能申报登记一次,而且只能由卖方(受托方)在其注册地区登记机构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登记。 
13. 问:宁波市目前有几个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答:宁波市目前有12个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高新区、保税区、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企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院所到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登记,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余姚市、奉化市、慈溪市、象山县和宁海县的企事业单位到各自县(市)区科技局进行登记。 
14. 问: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答: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 
15. 问:在哪里下载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及进行相关政策查询? 
答: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www.ctmht.net.cn)、宁波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www.nbcxy.gov.cn)和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nbpc.org.cn)三个网站可进行技术合同文本下载以及相关政策查询。 
16. 问:技术合同登记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3)10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7. 问:哪类技术合同登记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经认定登记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合同卖方可以免征增值税;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合同卖方也可免征增值税,条件是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单独认定登记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合同卖方不能免征增值税。 
18.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技术转让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答:技术转让的范围: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技术转让的形式:技术所有权转让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9. 问:税务机构根据合同交易金额还是技术交易额来确定免税基数? 
答:技术交易额。 
20. 问:如何确定技术交易额? 
答: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技术交易额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 

(二)宁波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 

21. 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哪些对象? 
答: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对象:①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明显带动和示范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让方面作出贡献的技术转移机构;③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市内有效实施转化的成果供给方和受让方;④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市外省内有效实施转化的成果供给方;⑤市外科技成果在市内有效实施转化的成果受让方。 
22. 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什么? 
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具备条件:①成功向受让方转移,且技术交易金额(包括技术股权等)在100万元以上;②已取得相应的专利、标准、软件着作权、新品种等,或由具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报告等;③优先支持成果所处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材料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④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⑤科技成果产权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⑥项目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大、产业带动性强、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着;⑦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具备开展中试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 
23. 问:科技成果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科技成果受让方应具备条件:①在宁波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②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并已支付相关成果转让经费或技术股权;③已制订完整的项目投资和产业化开发实施计划,具备较强的产业化开发能力;④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4. 问:科技成果供给方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科技成果供给方应具备条件:①在宁波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②已与宁波市内或浙江省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并获得成果受让方支付的相关成果转让收益(包括技术转让费或技术股权等)。 
25. 问: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条件:①取得市级或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认定资格,已列入市和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计划;②促成的年度技术交易实际支付额200万元以上;③年度绩效考评等次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6. 问: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的项目补助比例是多少? 
答:对成果来源于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市内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的金额,给予成果供给方5%的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成果受让方10%的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27. 问:科技成果来源于市外高校院所在市内转化,补助比例多少? 
答:对成果来源于市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市内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的金额,给予成果受让方不超过5%的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28. 问:市内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市外转化,补助比例多少? 
答:对成果来源于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市外省内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的金额,给予成果供给方不超过1.5%的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在省外转化的不予补助。 
29. 问:技术转移机构有什么补助政策? 
答:对技术转移机构实行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具体标准为:促成的年度技术交易额度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给予1.5%的补助,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30. 问:参加竞价(拍卖)活动的科技成果补助比例多少? 
答:对在市或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举办的竞价(拍卖)活动中成功竞拍的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在享受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政策的同时,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的金额,再给予成果受让方5%的激励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31. 问: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具备条件:①申报单位是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并属技术实施方,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般项目;②技术合作和交易必须在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上实现对接成交,并按照《合同法》要求签订了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下;③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在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上注册的市内外高校、研究院所单位会员,技术交易双方之间没有股权等关联关系;④申报项目应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我市科技发展规划;⑤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补助。 
32. 问: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分几大类? 
答: 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技术成果转化两大类。技术攻关类项目是指企业和高校、研究院所为解决企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小类。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通过技术交易实施的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33. 问:申报产学研项目合同金额有具体要求吗? 
答:申报技术攻关类项目合同约定支付给合作方的研发费不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并已支付研发费5万元(含5万元)以上。申报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单个成交项目已发生的技术交易额应累计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 
34. 问:技术攻关类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答:技术攻关类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未获得技术攻关类项目立项的次年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 
35. 问:哪类技术合同可以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 
答: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则不能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 
36. 问: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答:①宁波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②技术合同文本复印件;③金融机构出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④技术出让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复印件;⑤网上技术市场备案登记证明。此外,申报技术攻关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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