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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5-18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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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张老师13386649097,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财〔2025〕272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市监知运〔2025〕280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6 年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甬市监知运〔2026〕23号)、《镇海区市场监管局、镇海区财政局印发<镇海区关于2026年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市监〔2026〕6 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在镇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数据知识产权获证项目

1.申报对象:2025年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达到50件以上的企业。

2.补助标准:对当年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达到50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表(镇海区)》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签字。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数据知识产权证书(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每份证书均要加盖公章;

资料一式二份。

(二)申报新获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项目

1.申报对象:2024年以来新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组织。

2.补助标准:对新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每件给予5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表(镇海区)》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签字;

②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商标注册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获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认证证书项目

1.申报对象:对2025年8月10日(不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新获得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认证证书的企业。

2.补助标准:对2025年8月10日后获得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认证证书的企业,按认证等级实行梯度补助,一级给予3万元补助,每高一个等级增加3万元补助。

3.申报材料:

①《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表(镇海区)》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签字;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基于ISO56005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送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施老师,孙老师  86276855

地  址:镇海区车站路422号副楼515室

四、审核及拨付

由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名单和金额,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财政局联合进行行文下达资金,通过国库(甬易办)集中支付。

附件:宁波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表(镇海区).docx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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