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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奥地利产业联合研发计划
第一轮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与奥地利科研促进署签署的浙江—奥地利科技合作备忘录精神,双方共同设立了浙江—奥地利产业联合研发计划,支持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现就第一轮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本轮项目征集领域限定为:
智慧城市信息通信技术(ICT for smart cities);
绿色与可持续建筑(Green and sustainable buildings);
智慧能源系统(Smart energy systems);
智能交通(Smart mobility)。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浙江申报主体需为在浙江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奥方申报主体为在奥地利境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
3、项目创新水平高,合作内容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或引进奥地利高新技术在浙江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
4、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具有明确的分工,且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
5、项目具有一定合作基础,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浙江企业应填写《浙江—奥地利产业联合研发项目表》,连同合作协议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奥地利项目征集”)。奥地利合作方按照奥方规定的申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双方各自提交的材料中,项目名称(中英文)、参加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仅向一方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将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行通知进行网上申报。
2、我厅委托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帮助有明确需求的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合作项目。请需要寻找奥地利合作伙伴及项目的浙江企业填写《浙江与奥地利合作需求信息表》并尽早寄送。本项工作常年受理,在本轮项目征集截止日期前确定合作伙伴并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可参加本轮项目征集,申报方式同上。
3、我厅和奥地利科研促进署将依据各自的管理办法对通过初评的项目分别进行独立的专家咨询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对于双方评审均通过的项目,由我厅和奥方协商确认联合资助的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
三、资助方式
资助情况浙奥双方将采取对等支持的方式资助各自的企业。我厅将根据浙江企业实际投入并经核定的项目研发经费,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助。奥地利科研促进署将依据其标准给予奥方企业10万欧元至50万欧元的资助。
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项目申报部
咨询:刘老师 0574-83863720
电子邮箱:nbkjc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