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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标准化经费补助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张老师13386649097,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标准化经费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4〕166号),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4〕166号)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25年1月~12月完成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今年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予以统筹安排。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 相关材料为: 1.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企业)或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复印件。 2.证明材料 (1)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已发布的国际标准文本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项目清单。 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持制定“浙江制造”标准,主持制(修)订省、市地方标准:已发布的公告或标准文本,已发布的公告或标准文本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单位(联合发布的,由排序第一的发布单位)出具“主持制(修)订标准”的证明。 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除上款证明材料外,还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行业标准“备案月报编号”及“备案标准清单”截屏。 (2)承担国际、全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3)主持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验收通过报告或文件。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材料签署意见并汇总后,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2025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各1份报市局标准化处。 市级事业单位或市级行业协会于2026年3月13日前直接报市局标准化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一波, 联系电话:89189797。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济街69号,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附件2:2025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