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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镇海区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6-08 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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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镇海区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产业创新部:张老师13386649097,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镇海区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创镇海·种子工程”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博士创新站规范长效管理,推动博士创新站成为教科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镇海区博士创新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镇科协〔2022〕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镇海区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建站单位是未设立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

2.建站单位在镇海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合作项目,能为博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3.建站博士必须已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具有与建站单位技术创新发展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4.建站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的,可放宽至55周岁),每名博士共建站点不超过1家。

5.建站单位应至少与1名博士签订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的项目合作,合作内容符合镇海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博士创新站合作期限一般为3年。

6.单项合作经费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镇海区博士创新站申请表》(见附件);

2.博士创新站建站协议;

3.博士创新站项目合作协议;

4.申报单位及建站博士简介;

5.合作项目介绍;

6.拟建站博士提供2025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7.承诺书

8.相关证明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92599538@qq.com,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技局科协学会科普科。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8月31日前。

联系人:傅乐怡 方 锐,联系电话:89287683,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C3-72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镇海区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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